宗旨
ORCID 是一个独立的非营利组织。 其原则之一是由来自广泛成员的代表进行治理,其中大多数成员隶属于非营利组织。 提名委员会(“委员会”)应协助 ORCID 董事会(“董事会”)在招聘董事会成员时符合 ORCID 原则和章程。
委员会类型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的常设咨询委员会。 因此,它就本章程中规定的或董事会特别要求的其他具体问题或努力向董事会提供指导或建议。 它没有被授权代表董事会做出决定。
报告
委员会直接向董事会报告,提供讨论摘要报告,包括反对意见和其认为适当的建议。 委员会将保存会议记录,并在下一次董事会会议上向董事会报告所采取的行动和决定。
委员会的角色和职责
委员会负责物色、筛选、审查并向董事会推荐有资格担任董事的个人 ORCID 董事会董事,以及与委员会宗旨合理相关或董事会不时指派的其他行动。 具体来说:
- 委员会努力根据需要确定和招募新的董事会成员,以确保董事会成员保持在章程中规定的水平。
- 委员会将定期评估当前董事会构成的有效性,并将根据董事会需求、所需专业领域和/或与董事会的联系招募新成员。 ORCID 社区。
- 委员会应在第二季度会议上就待填补的席位数量以及优先考虑的董事资格和特征寻求董事会的指示。
- 委员会应审查并向董事会推荐来年的选举时间表。
- 该委员会负责监督有关提名过程的信息传播,并向会员和研究人员群体征求提名。
- 委员会应筛选和审查收到的提名,并推荐董事会候选人名单,供第三季度会议讨论和批准
- 一名或多名成员可以面试每位董事会候选人,必要时执行董事和其他董事会成员也可以参与。
- 如果除提名名单外,还收到独立提名,根据章程,委员会应制定一份用于多数投票的名册,其中包括提名委员会的提名名单(经董事会批准)和成员提名人。
- 如果董事会出现空缺(无论是由于董事人数增加或董事会成员在任期结束前辞职或终止),委员会应负责在自任期结束后的两次董事会会议内向董事会提出建议辞职决定是否在未满任期之前填补空出的席位。 (参见章程第 III 条第 2f 节。)
- 如果会员董事不再隶属于会员,委员会应负责决定是否建议董事会批准该人士的任期长于或短于下届董事会年会。 (如果没有提名委员会的推荐和董事会的批准,该董事应任职至下一次年会。)(参见章程第 III 条第 2e 节。)
以下活动不在委员会的范围内:
- 提名官员
- 提名成员担任执行委员会成员
- 提名成员担任其他董事委员会成员
- 进行选举
资源
- 该委员会得到一位或多位人士的支持 ORCID 由执行董事选定的工作人员联络人,负责安排会议、与委员会主席一起制定会议议程和董事会摘要报告、制作和分发会议材料以及记录会议记录,但不担任委员会的投票成员。
- ORCID 将补偿委员会在完成委员会工作时发生的公平合理的费用。 此类费用可能包括候选人和委员会的午餐或咖啡,以及为董事会迎新、笔记本或培训开发材料的费用。 预计费用应提交执行主任预先批准。
- 委员会的资源将来自委员会成员对组织的了解、非营利最佳实践以及其他相关来源(例如,其他董事会成员关于潜在候选人的意见以及法律顾问关于治理事项的意见)。
- 委员会可咨询 ORCID法律顾问关于解释 ORCID 按照法律规定。
主席的任命、角色和职责
- 提名委员会主席应由全体董事会的多数成员根据董事会主席的推荐任命。
- 委员会主席每年任命一次,任期一年。 主席连续一年任期的次数没有限制。 服务时间至少两年是理想的。
- 希望在下次选举中连任的董事不得担任委员会主席。
- 委员会主席负责确定外部委员会成员并向董事会主席推荐,以供全体董事会批准。
- 委员会主席是委员会和董事会之间的主要沟通渠道,与工作人员联络员合作安排和制定每次委员会会议的议程,并在每次会议之前向委员会成员准备和分发讲义和报告。
- 委员会主席负责将名单提交给董事会。
委员会成员的选拔和组成
作为董事会的常务委员会,委员会成员由全体董事会的多数成员任命,董事会每年审查委员会的成员资格和章程。
- 委员会应由 5 至 9 名个人组成,由委员会主席提议并经董事会批准。 大多数成员必须是董事会董事,其余成员将是 (i) 在董事会中没有董事代表的会员和 (ii) 研究人员群体的代表。
- 希望在下次选举中连任的董事不得在委员会任职。
- 董事会应尽力尽快填补任何空缺,但委员会可在出现空缺时继续采取行动。
- 委员会的组成将努力反映成员在成员类型和国际成员方面的多样性。 委员会成员将协助招聘未来的董事会成员,并应参加委员会会议。
- 委员会的所有成员都可以对委员会的决定进行投票
- 所有委员会成员每年均被任命,任期一年。
- 委员会成员按董事会的意愿任职,并可由董事会投票罢免。 任何在委员会任职期间担任董事并随后不再担任董事的成员不得继续在委员会任职,除非经董事会批准(须遵守第一条中的委员会组成要求)。
- 执行主任应担任委员会的支持人员,并应要求参加委员会会议或审议。 委员会的活动应独立于 ORCID 管理。
- 所有委员会成员均须签署 ORCID的利益冲突政策。
会议和法定人数
委员会根据需要召开会议以履行其职责,但至少按照商定的董事会选举时间表所需的频率举行会议。
会议通知应由委员会主席向所有委员会成员发出。 会议可以亲自、通过电话或视频会议进行。 委员会的法定人数由过半数成员组成,批准某一事项需获得过半数成员的投票。 或者,可以通过成员一致书面同意而无需召开会议的方式批准事项。
委员会成员负责审阅材料,为小组工作做出实质性贡献。
委员会历史
董事会于23年2013月21日批准提名委员会,并于2014年2月2026日批准其章程。章程于19年2021月25日、2022年12月2023日、XNUMX年XNUMX月XNUMX日和XNUMX年XNUMX月XNUMX日修订。
委员会成员
2024-2025: 希思标记 (椅子), 阿迈勒·阿明·易卜拉欣, 尼古拉斯·弗雷森加斯, 卡琳·肯农, 埃伦·蒂斯
2023-2024: 希思标记 (椅子), 阿迈勒·阿明·易卜拉欣, 卡尔文·约翰逊, 迈克尔·乌利奥特, 杰西肖, 安德烈斯·帕瓦斯 (外部成员)、马特·戴利(外部成员)
2022-2023: 原山优子 (椅子), 琳达·奥布莱恩, 阿迈勒·阿明·易卜拉欣, 卡尔文·约翰逊, 黛西·塞莱马塞拉, 帕特里夏·布伦南 (外部成员), 萨尔瓦多·梅莱 (外部成员),Andrew Stammer(外部成员)
2021-2022: 维罗妮卡·基尔默 (椅子), 原山优子, 卡尔文·约翰逊, 黛西·塞莱马塞拉, 萨尔瓦多·梅莱(外部成员),Lenny Teytelman(外部成员)
2020-2021: 卡琳·沃尔夫 (椅子), 穆罕默德·贝萨, 维罗妮卡·基尔默, 安德鲁·普雷斯顿, 林文瑶
2019-2020: 艾莉森·米切尔 (椅子), 希思标记, 黛西·塞莱马塞拉, 西蒙·华纳, 卡琳·沃尔夫, 山治和纲
2018-2019: 卡琳·沃尔夫 (椅子), 理查德·德·格里斯, 艾莉森·米切尔 约翰娜·麦肯太尔 保罗·维尔坎特
2017-2018: 理查德·德·格里斯 (椅子), 罗伯特·基利, 帕特里夏·布伦南, 阿里安娜·贝塞里尔·加西亚, 克劳斯·齐诺克
2016-2017: 罗伯特·基利 (椅子), 维罗妮克·基尔默, 萨尔瓦多·梅莱, 娜塔莎西蒙斯, 克里斯汀·斯塔米森, 西蒙·华纳
2015-2016: 玛尔塔·索勒 (椅子), 迷迭香, 乔纳斯吉尔伯特, 马克·哈内尔, 克里斯·希鲁姆(Chris Shillum), 武田英明